114-1賑災基金會「助學金」

作者 : 註冊組長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8-21 資訊群組 : 教務處
本案申請辦法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: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
二、申請期限:校內截止日為10/3。

三、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,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(網址:https://www.tf4dr.org/relief_rules/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