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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樹林區文林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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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樹林區文林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

作者 :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: 2024-04-19
新北市樹林區文林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頒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」。
二、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、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法規。

貳、基本條件:
一、無教師法第19條之情事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。
二、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。

叁、甄選類別、名額、聘期及資格:
一、閩南語(1名)
聘期:113學年度(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)
資格: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、機構或法人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,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,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

二、菲律賓語(1名)
聘期:113學年度(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)
資格: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,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舉辦之菲律賓語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

肆、報名方式、時間及地點:
一、報名表(請黏貼3個月內之2吋半身照片1張)
二、報名時間:113年6月19日(三)8:30-9:00。
三、報名地點: 本校文心大樓2樓教務處。

伍、應繳交證件資料(書面審查繳交證件):
一、簡歷暨資格審查表(應貼最近本人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乙張)。
二、國民身分證/居留證(正、反面)。
三、學歷證明。
四、具結同意書。
五、經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報考科目認證合格證書。

陸、甄選方式:
本次採取實體甄選方式說明如下:
一、採實體甄選,本校將於甄選報名時間截止後通知應考人,甄試時間為113年6月19日(三)下午1:30開始,如有更改,將另行通知。
二、依甄選所定時間至本校文心大樓2樓校史室應試,並請準備國民身份證、駕照或健保IC卡之一供委員查驗,未帶上述證件者不得參與應試,逾時三分鐘參加未進入應試會議室(文心大樓2樓校史室)者以棄權論。
三、此次應試為實體甄選採行實體試教和口試。
每人試教時間4分鐘。
每人口試時間 6 分鐘:評分項目包含新住民語文或本土語文教學教材教法(依甄選的類別)、教學理念、班級經營、親師合作、教育見解、儀容態度、言語表達、個人專長等。
四、計分比重: 試教佔總分50%(4分鐘) 、口試佔總分50%(6分鐘)。
五、甄選規則:先進行試教4分鐘,再口試 6分鐘,學校可視實際狀況進行調整。甄選開始先說明自己的姓名與應聘語言別,才開始試教和口試。
以下為注意事項:
(一)試教3分鐘30秒1 響鈴,4分鐘 2 響鈴,即結束試教。
(二)甄選委員可以隨時提問。
(三)口試5分鐘 1 響鈴,6分鐘 2 響鈴,即結束口試。
(四)按預定公告甄選時間及工作人員提示進入應試教室,並遵守現場規定。
(五)錄取標準:70分,依成績高低及缺額數依序錄取,未達錄取標準分數者不予錄取;總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分數高低依序錄取。

柒、甄選錄取名額:
菲律賓語支援人員: 錄取1名,備取1名,錄取人員每週授課6節(一節40分鐘),上課時間為
每週一 9:30-10:10,10:30-11:10,11:20-12:00,13:30-14:10,14:20-15:00,15:20-16:00。(屆時視實際需要調整)
閩南語支援人員: 錄取1名,備取1名,錄取人員每週授課6節(一節40分鐘),上課時間為
每週一 9:30-10:10,10:30-11:10,11:20-12:00,13:30-14:10,14:20-15:00,15:20-16:00。(屆時視實際需要調整)

捌、甄選錄取名單訂於甄選日17:00前在本校網站首頁公佈,請甄選人員上本校網站或電話查詢。
教務處將電話通知錄取人員,並擇期辦理簽約,未依時到校簽約者,視同棄權。正取者未報到時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備取者經通知後,未依時到校簽約者亦視同棄權,本校將另行依序通知備取人員,依指定時間辦理簽約。

玖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,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,悉公佈於學校網站。
拾、本校係以市府專案經費(以鐘點費計薪,每節336元)聘用上述人員,獲錄取者依學校規定排課,並撰寫課程計畫。
拾壹、本甄選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;如有補充事項,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。
拾貳、查詢電話:(02)26812625#821教學組。

甄選報名暨資格審查表、具結同意書、身分證明文件(如附件)請自行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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